恶人役。

“俗世啊。”

专门扔原创的号。
我是结城红,别的没什么好说的。

喜欢。Solomon曾经对很多人说过这个词,甚至还可以说比这更肉麻的情话。他向来喜爱美的事物,譬如朝露或带刺的玫瑰,譬如星辰或耀眼的太阳。他向来不掩饰自己的情感,尽管那是为谎言做下完美的铺垫——比起爱人他更善诈,他说话三句掺两句假话。为了取乐故而残忍的把别人奉上的真情实意踩碎在脚下,然而堆积起来的残骸只会让他径直走到地狱十八层。

而现在他面对自己赤裸的情感显得可怜起来,他从未想过自己的情感竟和别人一样,那么炙热而要他无法轻易舍弃。他开始变得畏手畏脚且显得心事重重,他推开每个被他吸引的女孩蹙眉说抱歉我要先走一步,而女孩们满脸不开心的模样,问他什么事情比她们这些丽人还重要。

Solomon说他心心念念之人比在场的任何女性都更加夺目,话出口那刻他自己都颇为震惊乃至于愣在原地,然后匆匆转身仓皇逃离现场。

我怎么会喜欢上那个人呢?

这是仍在奔跑着的他脑子里唯一想着的事情。

那个人于他而言是不可多得的光亮,亦是在他眼里强大而又不可靠近的存在。毕竟他自己也知道,恶魔和骑士怎么可能有幸福的结局呢?

虽然他的确祈求过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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